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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集采扩围,未来该怎样发展?

专注深度医改→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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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陈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


4+7国家药品集采扩围开标,昨天已经公布了结果,其一举一动牵动着医保部门、医药产业、舆论媒体与社会民众的视线。


去年12月初,药品集团采购试点城市联合采购办公室根据“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品台操作”的指导方针小试牛刀,对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25个药品开展联合带量采购,取得丰硕成绩。不仅相关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更为破除药品价格虚高、倒逼医药产业转型迈出实质性一步。伴随“4+7”试点成果与配套政策落地,国家药品集采试点成效开始惠及民生。试点地区群众相关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切实降低,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明显得到提升。多家学术机构联合开展对医务人员的意见调查,结果亦显示,超过50%的临床医生理解并支持此次仿制药带量采购与使用替代政策。

从对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进度上看,所有试点城市的绝大多数品种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全年使用计划,体现出该政策普遍得到医疗机构的支持;从社会反响上看,不论是舆论媒体、医务人员或是社会民众,对国家药品集采试点的成效高度肯定并寄予了更多期盼。政策设计、制定与实施部门的信心受到极大鼓舞,“4+7”国家集采试点的扩面与扩围如箭在弦上,时与势都有这样的要求。


作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研究者与观察者,笔者在这半年多时间里调研了参加国家集采试点的全部11个城市,期望能从政策评估框架的角度来获取到更客观的信息。11个城市均坚决、细致执行国家医保局和联采办的各项要求,让过评仿制药带量采购试点的政策综合效力最大限度得以体现。这是成绩的一面,也是令人欣喜的一面。但同时,我们更应关注各试点城市中选药品快速放量背后的实际效应与真实原因。对这些实际效果和真实原因的探寻分析,有助于客观评价本次带量采购试点政策,在对前期政策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完善,为未来更大规模或把更多药品及器械耗材品种纳入带量采购体系、在更大区域甚至全国范围推广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奠定坚实的决策与实施基础。


之所以需要对药品进行集中带量采购,是期望通过聚集医疗机构用药订单,合并供应结构,利用市场机制来实现招采合一、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确保医疗机构能够获得质量优异、价钱合理、供应及时、服务优良的药品与药学服务,实现对医疗机构用药的供应保障。过去,中国的仿制药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科学的评价机制与明确的评价结果,医院内的用药在某种程度上异化为行为扭曲的市场竞争。药品监管部门近年来推行供给侧治理革新,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这个阶段性进展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提供了技术条件和监管支撑,也正是此次“4+7”国家药品集采试点得以推行的技术基础。

通过国家药品集采大幅挤出药价里的水分,破除医院内“带金销售”对不合理用药的驱动因素,让医疗行为和药品治疗回归正常医学决策,这是政策的初心。国家集采结果落地后,各试点地区中选药品出现使用放量,政策最期望看到的结果是,因为大幅降低了过去相对昂贵的药品价格,使得过去因为价格、费用因素而抑制的就医用药需求得以释放,让更多的患者得到有效治疗,让全民医保制度性的社会公共福利得以惠及民生,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费用负担问题。


但我们也看到,“4+7”联合集采机制下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后,出现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巨大的价格差异,出现试点地区“虹吸”非试点地区患者的现象,大量异地患者到试点地区就医买药,带来试点地区对中选药品的巨大需求。试点地区医院也出现药贩子虚假就医购药进行跨区域异地倒卖的现象,进而甚至有专业化的商业企业进行大规模异地“串货”式倒卖现象也时有发生。同时,政策制定者更担心试点地区出现由于医院急于完成约定采购数量而出现政策因素导致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发生。而在非试点地区,由于当今社会信息传递日益迅速、实时化,获知中选药品与在用药品存在巨大价差的群众会迅速向当地政府、医保卫生部门提出使用中选药品、或大幅降低在用药品价格的诉求。对这种大规模的诉求引导得当、应对得体,当地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可以通过市场化条件下的价格传导机制迅速实现非试点地区药品价格真实回归。但如果对群众诉求应对失当,则有可能酝酿成群众对当地现行药品采购政策和效果的巨大质疑,进而引发群体事件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

因此,国家药品集采固然有乘胜追击、利用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阶段性的新进展进一步扩大采购品种的想法,但在品种扩容之前,更急迫的应该是解决对首次国家集采试点政策的评价问题,去发现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快速放量的真实原因并去除掉不合理放量因素,优先解决集采试点地区域和非试点地区巨大价差所引发的民众待遇均等化问题,让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尽可能最大限度惠及全国民生,在全国范围最大限度节省医保基金药品费用支出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至于国家药品集采品种扩容的问题,笔者认为,通过此次10月国家药品集采扩围,完成第一轮试点政策的评估与优化,在此基础上,基于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时最新进展,公平公正地将所有满足带量采购要求的过评品种全部纳入下一轮国家药品集采,一步到位将集采成果推行至全国,则不仅能够做到基于市场机制给予所有供应企业公平的竞争环境,也能够降低社会总交易成本,避免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先行地区虹吸放量、非试点地区跟进”所出现的诸如医保待遇差异、异地就医结算、市场结构失衡等诸多管理与伦理问题。


以上是笔者对于国家药品集采扩围的政策考量与未来着眼所作的思考。


原标题:国家药品集采扩围的政策考量与未来着眼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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